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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18-09-2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向符合条
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