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事宜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展,解决了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次担保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
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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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宁)
二О 一八年 月 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学斌)
二О 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