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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3-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和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远航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安胜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9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7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0 次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8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6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买卖及锁定要求、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2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                   是            不适用
诺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聘请广发证
                                         券作为保荐机构,公司已与广发证券签
                                         署保荐协议。2019 年 1 月起公司保荐机
                                         构变更为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变更为
                                                  胡方兴、李泽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远航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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