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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0-16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达到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和通”)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和创虹”)
持有公司股份 21,627,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8.9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减 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
5,400,000 股,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97%。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0.9.9 至 2021.2.18);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
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0.8.24 至 2021.2.18)。
    广和创虹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2,419,46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并已及时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1)。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和创虹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通
知》,获悉广和创虹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现就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        (股)              (占公司总股本%)

 大宗交易     2020-12-24     53.30             2,419,464              1.00
                  合计                         2,419,464              1.00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207,535         7.94      16,788,071        6.94

广和创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207,535         7.94      16,788,071        6.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和创虹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广和创虹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和创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