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叶卫平)2021-04-17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人叶卫平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 次,召开股东大会 0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
董事会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会议所
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独立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对上述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叶卫平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