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未发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能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所有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3、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张天瑜先生、应凌鹏先生、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卫平先生、张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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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风险可控,
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利率公允、合理。本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市广和通无
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积极跟踪西安联乘的经营情况、
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相关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控
制和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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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学斌)
2021 年 6 月 3 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卫平)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