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相
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聘任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
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应凌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许宁先生、邓
忠忠先生、陈仕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红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学斌)
2021 年 6 月 21 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卫平)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