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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3-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广和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7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行 12,792,39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72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共募集资金 69,999.99 万元(含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2.79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606.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393.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
第 441ZC02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9,265.98              18,348.55

   2     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       6,940.66               4,210.57

   3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196.24              22,887.9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875.15                 4,036.20

     5      补充流动资金                              19,909.98                19,909.98

                        合计                          86,188.00                69,393.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
将拟投入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4,210.57 万元调整至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充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60.77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累计投入募集          是否实施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说明
                                     资金        资金                完毕

 1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8,348.55   10,548.93     57.49%    否          -

 2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27,098.47   14,065.23     51.90%    否          -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4,036.20     3,908.29     96.83%    是       拟结项

 4       补充流动资金                19,909.98   19,909.98    100.00%    是       拟结项

              合计                   69,393.20   48,432.43     -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1、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投资项目
                                                     用状态的时间       状态的时间

  1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延期的主要原因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的,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投资、设备及软件投资、产品研发费用、预备费和铺
底流动资金等。
    随着 5G 通信技术的发展,公司现已推出覆盖高通、MTK 及紫光展锐多平台
的 5G 无线通信模块产品,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正在正常推进中,投资进度已
达 51.90%。但受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进展
速度低于预期。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
将“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募
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
会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
会决议等文件,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过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
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原烽洲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