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由出
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应凌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1 人,持有公司股份 281,174,95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256%;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1,174,957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4.5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732,291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9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43,442,66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8.5505%。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8,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3%;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8,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3%;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45%;
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018,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6433 % ;反 对 71,665 股 ,占 出 席会 议 的中 小股 东 所持 有表 决 权股 份 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45%;
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018,45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6433 % ;反 对 71,665 股 ,占 出 席会 议 的中 小股 东 所持 有表 决 权股 份 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其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8,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3%;反对
71,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周国鹏
3、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