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5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4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0)。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4日-2018年6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9:30
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15:00至
2018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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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小
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6,62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5884%。其中: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86,6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5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1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6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501,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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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6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6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6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调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6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信达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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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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