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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9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和“分子医学检验所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为提升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18年9月1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4,873.3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尚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39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1,3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152.41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25.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截止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
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994.97万元,其中
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265.62万元。项目节余金额
14,230.1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643.2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4,87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计实际投入                 现金管理收益及
                                         项目节余金                       合计⑤
                   ①         金额②                   扣除手续费后的
                                         额③=①-②                       =③+④
                                                         利息收入④


核酸分子诊断    15,328.65     5,554.33     9,774.32            472.29    10,246.61
试剂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6,879.80     2,401.21    4,478.59    148.18    4,626.77
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6,026.50     6,027.44       -0.94      0.94           0
项目


分子医学检验
                8,990.14     9,011.99      -21.85     21.85           0
所建设项目


合计           37,225.09   22,994.97    14,230.12    643.26   14,873.37


   (2)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0日,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14,873.37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
理的未到期金额为13,7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1,173.37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1、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则,部分已投
入的自有资金未能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
成本,合理降低了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2、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4,873.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上述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其他说明和承诺事项

    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
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873.37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
预期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