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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7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133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127)和《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

                                    1
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
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小
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管乔中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7,2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86%(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82,008,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879,26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128,737股)。其中:通
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数87,227,1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有股份数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0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01,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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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的
议案》

       同意87,22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7,22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7,22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信达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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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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