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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浩瀚)2019-03-29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务实,忠实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本人亲自出席 13 次,没有缺席且未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包括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本人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部分会计政策变更、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预案、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调整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本人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本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动态和重大事项,并主
动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结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的委员会意见,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注公司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
提交董事会的每一个议案及时调查、认真审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重点关注外界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的报道。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公司及上市持续督导机构组织的培训等,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8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
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赵浩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