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4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
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谢龙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谢龙旭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审核,我们认
为:谢龙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能力。
若谢龙旭先生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制定的其担任董事的薪酬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兼顾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薪酬
考核体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谢龙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