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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冠平)2023-04-15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任期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度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共召集了 3 次股东大会,
有关会议的出席和列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9            9            0           0            否            3

    2022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以及召
集的历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历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
真审阅议案,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详细听
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通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通过现场考察、听
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并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或独立意见:
    1、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全资
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及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本人就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同
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续聘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事项,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人在核查了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对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北京达晨财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暨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本人核查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性、有效性及行权条件
等,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事项。本人就调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
司章程》等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系统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充分关注并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状态。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一个议案及
时调查、认真审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重点
关注外界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的报道。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2 年,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
特别是近年国务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指导意见和业务规则等;通过积极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项培训等,进一步规范公司运
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 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更加稳定
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祝愿公司在
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报告人:洪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