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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丹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生产 1,4-二乙基苯、混二乙基苯、      生产 1,2,4-三甲基苯、乙烯基甲苯;生
1,2,4-三甲基苯、乙烯基甲苯、混二乙 产销售偏苯三酸酐、高沸点芳烃溶剂
烯苯;生产销售偏苯三酸酐、高沸点芳 (SA-1000、SA-1500)、偏苯三酸三辛
烃溶剂(SA-1000、SA-1500)、偏苯三   酯(TOTM)、偏苯三酸辛癸酯(TM810)、
酸三辛酯(TOTM)、偏苯三酸辛癸酯     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偏苯三酸
(TM810)、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 三正壬酯(TNNTM)、偏苯三酸三异壬酯
偏苯三酸三正壬酯(TNNTM)、偏苯三酸 (TINTM)、邻苯二甲酸二癸酯(DPHP)、
三异壬酯(TINTM)、邻苯二甲酸二癸酯 甲乙苯、均四甲苯;从事化工产品(不
(DPHP);从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品)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生产1,4-二乙基苯、混二乙基 营范围:生产1,2,4-三甲基苯、乙烯基
苯、1,2,4-三甲基苯、乙烯基甲苯、混 甲苯;生产销售偏苯三酸酐、高沸点芳
二乙烯苯;生产销售偏苯三酸酐、高沸 烃溶剂(SA-1000、SA-1500)、偏苯三
点芳烃溶剂(SA-1000、SA-1500)、偏 酸三辛酯(TOTM)、偏苯三酸辛癸酯
苯三酸三辛酯(TOTM)、偏苯三酸辛癸 (TM810)、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
酯(TM810)、对苯二甲酸二辛酯(DOTP)、 偏苯三酸三正壬酯(TNNTM)、偏苯三酸
偏苯三酸三正壬酯(TNNTM)、偏苯三酸 三异壬酯(TINTM)、邻苯二甲酸二癸酯
三异壬酯(TINTM)、邻苯二甲酸二癸酯 (DPHP)、甲乙苯、均四甲苯;从事化
(DPHP);从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及
品)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 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项目为准。                        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公司股份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式;                                   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式。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作出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理人员。                              人员。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