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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丹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和 5 月先后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
须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