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正丹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志珍)2022-04-07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徐志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届满离任。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
的思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本人未能
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
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29 日,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9 日,对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14 日,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对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29 日,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20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
员会的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及其他适当的时机,
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并充分利用自身的化学专长和从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战略提
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始终坚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依法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
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
    2、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由于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
满 6 年,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正式卸任独立董事职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
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珍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