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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丹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7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各监事均能按照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会
等活动,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
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
务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质询,并提出具体
要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
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依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监事会的事项和议案,公司全
部按照规定,完整、及时报告监事会,由监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
股东会和董事会,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除此以外,公司三名监
事的本职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以直接获得大量的生产经营信
息。因此,监事会获得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渠道是多元的、充分的。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3 名监事全
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3 名监事全
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3 名监事全
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 12 项议案。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3 名监事全
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3 名监事全
体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3 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3 名监事全体出
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3 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9、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3 名监事全体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三)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运作情况进
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
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
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
执行,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
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
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2021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
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未发生因信息披
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另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也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监督和审核,通过相关资
料查阅和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
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公司实
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
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
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
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