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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作为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万通
智控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事实进行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44
号),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47 号 )。 万 通 智 控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30,000,000 股,发行价格 9.92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8,010,231.98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89,589,768.02 元。2021 年 7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21〕36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
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1
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
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50679533493           募集资金专户               11,001,466.36
州市余杭支行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3270973000002       募集资金专户               20,237,767.18
司杭州余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10763510808        募集资金专户                  712,164.73
州临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7430180805265090      募集资金专户                  697,529.91
司杭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96180206550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州市余杭支行
          合计                                                     -       32,648,928.18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
                             项目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760.00
 减:发行费用                                                                      801.0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958.98
 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注 1)                           5,359.12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                                                            4,546.35




                                            2
 加: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
                                                                              211.10
 息收入
 减: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注 2)                               1,000.00
 减: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注 3)                     15,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3,264.6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3,264.89
 差异(注 4)                                                                   0.28
    注 1:根据公司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359.12 万元。
    注 2: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账户余额为 1,000.00 万元。
    注 3:根据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1.5 亿元。
    注 4: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 0.28 万元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管理
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839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万通智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通智控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万通智控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审阅了公司出具的《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839 号)、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抽查了部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
凭证、与公司相关高管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后认为:万通智控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8,958.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5.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5.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2)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
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         否          24,358.98   24,358.98          7,942.38        7,942.38           32.61        2023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项目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年产40万根高柔性零泄         否           4,600.00    4,600.00          1,963.09        1,963.09           42.68        2021年5月      855.22      是          否
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
管生产线
       合 计                             28,958.98    28,958.98         9,905.47        9,905.47           34.21                       855.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无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5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78.9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根据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1.5亿元。
                                           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1,000.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264.89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形式留存在募集
                                           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鸿               张   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