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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万通智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编制《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
情况和泄漏内幕信息的行为。公司《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承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9,183.61 万元人民币,
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
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报告期内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
保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鹰彪                       郑政                         朱舒阳




                                                日期: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