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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3-002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以书面、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旺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
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4 日,并同意以 7.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02.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