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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通
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万通
智控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万通智控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万通智控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发行价格 9.92 元/
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010,231.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589,768.02 元。2021 年 7 月 5 日,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21〕36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市临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临平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进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额                              度(%)
                                                        入金额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
 1                                    24,358.98        13,130.98          53.91
      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
      司扩建项目——年产 40 万根
 2                                    4,600.00         2,521.74           54.82
      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
      排气软管生产线

             合计                     28,958.98        15,652.73          54.05

        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车联网传感器及智
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尚未实施的内容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受行业宏观因素及全球贸易摩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设
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经
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3 年 7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鸿                     张    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