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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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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聚隆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
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南京聚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8 年 12 月 4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南京聚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2 月 4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增减持变动等相关内容,涵盖《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
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
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南京聚隆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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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包括:鹿美遥(保荐代表人)和庄晨(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
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财务部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南京聚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南京聚隆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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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18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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