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19-02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
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未担任管理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税前)每人每年 5.04 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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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薪酬。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目标奖励,其中目
标奖励依据目标考评结果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标准 备注
1 刘曙阳 董事长兼总裁 39(万元) 不含目标奖励
2 蒋顶军 副总裁 30(万元) 不含目标奖励
3 王刚 副总裁 34.5(万元) 不含目标奖励
4 罗玉清 副总裁兼董秘 26.5(万元) 不含目标奖励
5 李本阳 财务总监 27.5(万元) 不含目标奖励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和监事薪酬调整方案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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