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2019-04-2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聚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南京聚隆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询创业板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了公司相关的三会文件,对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聚锋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聚新锋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1)
为聚锋新材及聚新锋新材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
为聚锋新材及聚新锋新材申请开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6 号
3、法定代表人:吴劲松
4、注册资本:3932.1179 万元人民币
核查意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新材料、环保材料、塑料材料、木材及制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服务及相关技术交易业务;废旧物资收购(不含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占比
76.30%;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409.0909 万元,占比 10.40%;南京市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523.0270 万元,占比 13.30%。
8、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聚锋新材的资产总额为 8282.6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6687.31 万元,净资产为 1595.29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4710.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17 万元。
(三)本次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向聚锋新材及聚新锋新材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 万
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间依据与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3、有效期及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由于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在上述
额度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贷款业务等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
件,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