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32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衡水时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聚隆”)于近日收
到衡水时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南京聚赛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衡水时昌”)提交的《衡水时昌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
知函》,因衡水时昌清算注销,主体资格将丧失,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至衡水时昌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衡水时昌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占公司总
本次非交易过 股本剔除
序 占公司总
过出方 过入方 户获取的股数 回 购 户 中 股份性质
号 股本比例
(股) 股份后的
比例
无限售流
1 衡水时昌 刘越 137,142.00 0.2143% 0.2151%
通股
无限售流
2 衡水时昌 王刚 640,001.00 1.0000% 1.0037%
通股
无限售流
3 衡水时昌 张金诚 548,571.00 0.8571% 0.8603%
通股
无限售流
4 衡水时昌 赵泳 539,428.00 0.8429% 0.8460%
通股
无限售流
5 衡水时昌 刘兆宁 457,144.00 0.7143% 0.7169%
通股
1 / 3
无限售流
6 衡水时昌 刘曙阳 365,714.00 0.5714% 0.5735%
通股
无限售流
7 衡水时昌 周勇 182,857.00 0.2857% 0.2868%
通股
无限售流
8 衡水时昌 顾佳凤 182,857.00 0.2857% 0.2868%
通股
无限售流
9 衡水时昌 罗玉清 109,713.00 0.1714% 0.1721%
通股
无限售流
10 衡水时昌 刘明 109,713.00 0.1714% 0.1721%
通股
无限售流
11 衡水时昌 祝树军 109,713.00 0.1714% 0.1721%
通股
无限售流
12 衡水时昌 王岩 109,713.00 0.1714% 0.1721%
通股
无限售流
13 衡水时昌 吴忠 73,144.00 0.1143% 0.1147%
通股
无限售流
14 衡水时昌 张业春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无限售流
15 衡水时昌 周小梅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无限售流
16 衡水时昌 徐亮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无限售流
17 衡水时昌 李兰军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无限售流
18 衡水时昌 成二国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无限售流
19 衡水时昌 刘志伟 45,715.00 0.0714% 0.0717%
通股
合计 3,840,000.00 6% 6.022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证券过入方做出的承诺。
(1)自衡水时昌所持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
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衡水时
昌(原南京聚赛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南京聚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
(2)自衡水时昌所持南京聚隆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
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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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
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
(3)为确保全体合伙人的减持比例符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在承诺期间内
拟减持股份的,须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南京聚隆。
如未能履行承诺,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证券过入方中,公司实控人之一刘越,董事长、实控人之一刘曙阳,副
总裁张金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罗玉清,监事周小梅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刘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86,152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4.665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户中股份后的比例 14.7199%,仍
然为第一大股东;刘曙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90,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667%,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户中股份后的比例 5.7880%,为公司第四大股
东。除以上两位股东外,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其余股东持股数量不变,且未进
入公司前十大股东。
4、本次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
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衡水时昌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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