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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周小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监事周小梅女士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的比例 0.0089%,占公
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35,000 股后股份 63,765,000 股
的比例 0.0089%。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周小梅女士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7 日,周小梅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占剔除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回购股股份
  称                              (元/股)     (股)     (%)
                                                                     比例(%)

          集中竞价
周小梅                 2021.6.4    34.68         5700     0.0089%     0.0089%
            交易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占总股   占剔除回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称                                本比例   购股股份             本比例   股股份比例
                          (万股)                         (万股)
                                     (%)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
                          4.5715    0.0714    0.0717     4.0015   0.0625     0.0628
               份

           其中:无限
周小梅                    1.1429    0.0179    0.0179     0.5729   0.0090     0.009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3.4286    0.0536    0.0538     3.4286   0.0536     0.0538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日,监事周小梅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监事周小梅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监事周小梅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