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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65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
原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 51,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7%,回购价格
为 8.796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8,779,000 股减少至 108,728,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08,779,000 元减少至 108,728,000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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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申报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8647479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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