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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2-090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汽车用
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对上述项
目进行结项。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 8,375,549.85 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1,917,000.00 元,其余全部为募集资金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4 号《关于核准南京聚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8.03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8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846,037.7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52,633,962.2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到位,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
    行城北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125903648210203                   2,572,887.41      活期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8110501014201019714               2,154,976.96      活期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506332               3,647,685.48      活期

                       合 计                                              8,375,549.85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23,740,162.26 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际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7,968,636.44 元,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为 8,375,549.85 元 ( 其 中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1,917,000.00
    元,其余全部为募集资金银行理财、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利息收入      累计手续   募集资金账户
   投资项目名称                         累计投资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资总额                                             净额          费支出         余额
1、轨道交通及汽车
用高性能尼龙复合材      82,411,600.00   84,204,211.81                      4,366,608.49     1,109.27    2,572,887.41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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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汽车轻量化用聚
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   97,768,562.26    102,121,424.63                   6,507,964.95    125.62     2,154,976.96
    产线建设项目
3、生产智能化升级
                     43,560,000.00    41,643,000.00     1,917,000.00   1,731,573.12    887.64     3,647,685.48
    与改造项目
       合计          223,740,162.26   227,968,636.44    1,917,000.00   12,606,146.56   2,122.53   8,375,549.85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
    购买适当理财产品,实现资金增值,取得的银行理财、利息收入,以及尚未达
    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本次拟结项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该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8,375,549.85 元 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
    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六、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
    “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汽车轻量化用聚
    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8,375,549.85 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节余
    募集资金 1,917,000.00 元,其余全部为募集资金银行理财、利息收入)永久补

                                                  3/4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
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京聚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
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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