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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1、会议时间: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4)。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26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号楼 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陈英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687,0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3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6 名,代表股份 29,02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403%;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数 9,66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9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名,代表股份 14,788,4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股份 5,128,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4%;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名,代表股份 9,66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9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8,687,01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
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88,43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吴连明律师、陈宇琪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