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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18-100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
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陈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2.1 选举董事陈坚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为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2 选举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独立董事朱加宁先生、董事陈英女士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童本立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3 选举董事陈坚先生、独立董事朱加宁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为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4 选举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独立董事朱加宁先生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根清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同意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2 同意聘任陈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3 同意聘任JAY TSAI CHIEN CHOU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4 同意聘任施东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5 同意聘任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6 同意聘任吕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7 同意聘任周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春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
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
监 事 会 及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姚春梅,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师
范大学国际文化经贸交流专业,助理经济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
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通普集团总裁秘书、浙
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等职务;现任浙江正元智
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姚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
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姚春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幢 8 楼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号码: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ir@hzs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