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正元智慧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66,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5元,共计
募集资金20,583.33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233,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33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82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97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易通 19,366.47 10,280.19
2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 5,435.84 2,885.47
3 研发中心 5,004.19 2,656.34
合计 29,806.50 15,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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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计划总投资金额为5,004.19万元,计划建
设完成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9年4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户余额 计效益
营销服务网络
2,885.47 2,922.25 101.27% 0.06 不适用
建设和升级
研发中心 2,656.34 2,730.73 102.80% 0.30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说明
该项目主要系建设本公司总部营销客服中心、增设大区营销服务中心、扩建
营销客服网点。项目实施后,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可提升公司品牌知名
度,更好的为核心客户提供服务;加快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本
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本公司的品牌及市场优势,提升本公司市场竞争
力,巩固和提升本公司市场份额,为公司带来较大潜在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说明
该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本公司智慧一卡通的演进提供技术支持,不
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
影响。本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缩短公司产品(服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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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周期,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
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
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已达到募集资金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
项,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95030158000000314
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和升级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3301040160007126660 研发中心
有限公司 湖支行
此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以自有资金投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及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及市场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
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和“研发
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和升级”和“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结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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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和“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
已使用完毕,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和升级”和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因此,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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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新炎 金 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