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耀辉)2023-04-27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独立、勤勉公正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议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缺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召开次数 席会议
13 13 0 0 否
本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6 5 1 0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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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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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暨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议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
制度、分子公司运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通过
会谈、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
公司收购杭州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时,跟会计师进行专门的问询,对该公司调查
和访谈,并提出合规要求、融合发展建议和注意事项,确保完成既定目标;掌握公
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本人尽职地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分子公司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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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2、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关注行
业动态和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保持与公
司管理层的有效互动。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公正、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董
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1、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会议,审议
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公司战略实施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会议,根
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聘任高管、变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进行提名,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继续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证监局的
最新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等相
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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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
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3 年,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督促公司以更
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独立
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张耀辉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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