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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云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泉鑫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保荐代表人姓名:詹立方               联系电话:0591-382817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泉鑫、詹立方、戴劲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4-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是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是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是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是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是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是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参见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下文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二说
                                                     明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不适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订单及营业收入增
长,综合毛利率高于上年同期,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净利润高于上年同
期。
       3、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取得证监会同意
注册批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吕泉鑫




                 保荐代表人(签字):
                                             詹立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