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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1-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642 号)
同意注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星云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8.80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竞价情况遵循“价
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为 32.30 元/股,符合股东大

                                      1
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12,383,896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
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
备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限售期

       特定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开始计
算。

       (五)募集资金金额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840.8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99,822.71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400,018.09 元。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计算。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创
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重新对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了认真
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批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
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42 号《关于
                                     3
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发行。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T-3 日)             律师全程见证
 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12 月 28 日
                               2、接受询价咨询
    (T-2 日至 T-1 日)
                               1、上午 9:00~12:00 接收投资者申购文件,簿记建档;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上午 12:00 前接收申购保证金;
         (T 日)              3、律师全程见证;
                               4、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最终认购对象名单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认购协议
        (T+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1、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
            月4日
                               2、退还未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
    (T+2 日至 T+3 日)
                               1、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缴款截止时间为 12:00;
      2021 年 1 月 5 日
                               2、退还未获配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
        (T+4 日)
                               3、会计师对申购资金验资
                               1、将募集资金划转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 月 6 日
                               2、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5 日)
                               3、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2021 年 1 月 7 日
                               1、向深交所提交总结备案材料
        (T+6 日)

    (二)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自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向深交所报
备后,截至启动发行前,主承销商收到 19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经审
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T-3 日)至申购报
价前,在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向 85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
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 10 家(不含关联方)、基金公司 21


                                            4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机构 5 家、其他机构 25 家、自然人 11 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符合:

       1、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

       2、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经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
 间内,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9:00~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25 个认购
 对象送达的 25 份申购报价单。

       其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资管-招商银行-太平洋卓
 越臻惠一号产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价单,被认定为无效申购。

       有效《申购报价单》合计 24 份,有效认购对象合计 24 个。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据此簿记建档。

       全部申购的详细数据如下:

                                                  是否     申购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类型     关联     价格
                                                                        (元)
                                                  方     (元/股)
                                       有效报价
       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
 1                                       其他      否         35.01   19,0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28.99   15,300,000.00
 2     逸原定增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否
                                                              28.89   25,500,000.00


                                            5
                                                  是否     申购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类型     关联     价格
                                                                         (元)
                                                  方     (元/股)
                                       有效报价
                                                              28.80    25,500,000.00
                                                              36.00    10,500,000.00
       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
 3                                     私募基金    否         35.50    10,550,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    10,600,000.00

                                       证券投资               33.80    10,140,000.00
 4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    否         32.80    10,496,000.00
                                         公司                 31.80    10,494,000.00
 5         兴途健辉 1 号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否         31.00    10,000,000.00
 6                陈天宇                 个人      否         29.00    10,000,000.00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
 7                                     私募基金    否         32.30    20,000,000.00
             业(有限合伙)
                                                              33.12    99,999,9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8                                       其他      否         30.96   100,000,000.00
                   司
                                                              28.80   120,000,000.00
 9                吴永根                 个人      否         34.38    38,000,000.00
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否         31.52    10,000,000.00
                                                              32.98    30,000,000.00
11                邱世勋                 个人      否         31.98    40,000,000.00
                                                              30.98    50,000,000.00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否         32.00    10,000,000.00
13                王玉辉                 个人      否         32.81    10,000,000.00
                                       证券投资
1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    否         33.61    10,000,016.91
                                         公司
1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否         28.80    10,000,000.00
                                                              28.88    20,000,000.00
16                 郑烨                  个人      否         29.00    20,000,000.00
                                                              29.20    20,000,000.00

       中和资本 65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0.88    10,000,000.00
17                                     私募基金    否
                      金                                      30.12    10,100,000.00

                                            6
                                                  是否     申购
                                                                        申购金额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类型      关联     价格
                                                                          (元)
                                                  方     (元/股)
                                      有效报价
                                                              28.81     10,200,000.00

                                      已登记的                32.39     11,000,000.00
18       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否         30.96     11,000,000.00
                                      管理人                  28.80     11,000,000.00
                                                              35.58     10,000,000.00
        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
19                                      其他       否         34.56     15,0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33.18     20,000,000.00
        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
20                                      其他       否         34.50    100,000,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投资
21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     否         35.88     14,900,000.00
                                        公司
                                                              33.20     16,000,000.00
22                林大春                个人       否         31.60     17,000,000.00
                                                              30.99     19,000,000.00
                                      证券投资
2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     否         31.05     11,000,000.00
                                        公司
                                                              30.06     10,000,000.00
24                 罗均                 个人       否         31.06     10,000,000.00
                                                              32.06     10,000,000.00
            有效报价合计                 --        --            --    579,696,016.91
                                      无效报价

       太平洋资管-招商银行-太平洋卓   保险公司                33.51     30,000,000.00
 1                                                 否
             越臻惠一号产品           资管产品                36.02     25,000,000.00
            无效报价合计                 --        --            --     30,000,000.00

       注:报价合计数为每个认购对象多档报价中申购金额最高的一档加总计算。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
 金以外,其余 21 个认购对象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2:00 前均分别向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200 万元,合计收取保证
                                              7
金 4,200 万元。

       (四)本次发行配售情况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32.30 元/股,
发行数量确定为 12,383,896 股。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1                                                       3,095,975     99,999,992.50
         伙)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95,972     99,999,895.60
   3     吴永根                                            1,176,470     37,999,981.00
   4     邱世勋                                             928,792      29,999,981.60
   5     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9,195      19,999,998.50
   6     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8,235      18,999,990.50
   7     林大春                                             495,356      15,999,998.80
   8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61,300      14,899,990.00
   9     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40,557      10,999,991.10
         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0                                                        328,173      10,599,987.90
         合伙)
  1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953      10,495,981.90
  12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9,723      10,004,052.90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9,598      10,000,015.40
  14     王玉辉                                             309,597       9,999,983.10
                          合计                            12,383,896     399,999,840.80


       上述 14 个获配对象中,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股)          (元)
  1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汇安基金-汇鑫 9 号资产管理计        461,300   14,899,990.00


                                              8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股)         (元)
        任公司                         划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 汇丰晋信-恒生银行稳健增强 1
  2                                                         324,953   10,495,981.90
        限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融资主题
  3                                                         309,598   10,000,015.40
        任公司               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关联关系及备案情况核查

      本次最终获配的 14 个发行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
竞价”的情形。

      本次最终获配的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吴永根、邱世勋、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大春和王玉辉
等 8 个认购对象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行为,均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
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以备案的基金或资产管
理计划范围。

      本次最终获配的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其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本次最终获配的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
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所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以备案的基金范围,均已
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9
    本次最终获配的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均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
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3、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证上
〔2020〕511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
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
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

    4、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专业投资者 II”和“专业
投资者 III”3 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最
低类别)”、“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
和“C5-积极型”等六种级别。
                                       10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适
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
 1                                              普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3                     吴永根                   专业投资者 II           是
 4                     邱世勋                   专业投资者 II           是
         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                                              普通投资者              是
                       合伙)
         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6                                              普通投资者              是
                       合伙)
 7                     林大春                   专业投资者 II           是
 8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                                             专业投资者 I            是
                   (有限合伙)
 1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2                                             专业投资者 I            是
                         伙)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4                    王玉辉                   专业投资者 II           是


       经核查,上述 14 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缴款及验资

       2020 年 12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最终确定
的全体发行对象发出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


                                           11
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全体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
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1 年 1 月 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1)
第 351C00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配售的
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金额 399,999,840.80 元。

    2021 年 1 月 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1)
第 351C00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84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99,822.7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400,018.0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2,383,89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76,016,122.09 元。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该账户。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23


                                      12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
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
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0〕264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不超过 40,620,000 股新股。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
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
和披露手续。


五、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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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星云股份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
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星云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吴永根、邱世勋、苏州市天凯
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林大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
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王
玉辉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
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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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戴劲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苏洲炜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