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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5-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云股份

   股票代码:3006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有财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江美珠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屿东路**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刘作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及江美珠女士减持股份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福
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星云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票产生的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导致其
                                    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
是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李有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21021977********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公司任职: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江美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2123196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屿东路**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公司任职:董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刘作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8211983********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
                                 5
    公司任职:董事兼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三人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共同签署
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0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止,协议约定:在此期限内,三方采
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
思一致的表决,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信息披露义务人江美珠计
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内不
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55,677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不超过江美珠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
5.16%)。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其将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有财持有公司股份 22,124,1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4.97%;信息披露义务人江美珠持有公司股份 17,036,173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1.53%;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作斌持有公司股份 16,782,152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1.36%;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942,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85%。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54%;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 1.50%,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减少
    5.04%。具体明细如下:

                             权益      权益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
                 事项        变动      变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义务人
                             方式      时间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主动   2020.6.24-
             集中竞价交易                            58,076,910   42.89%   57,228,215   42.27%
                             减持    2020.7.1
李有财、                     被动
             向特定对象发
江美珠、                             2021.1.25       57,228,215   42.27%   57,228,215   38.72%
               行股票        稀释
刘作斌
                             主动   2021.3.16-
             集中竞价交易                            57,228,215   38.72%   55,942,515   37.85%
                             减持    2021.5.24

           注: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35,400,000 股增加至 147,783,896 股。


                                                 8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为 1.50%,主动
减持明细如下:

                                                          减持数量       占减持时总    减持时公司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股)


 江美珠            集中竞价交易     2020.6.24-2020.7.1     848,695         0.63%       135,400,000


 江美珠            集中竞价交易     2021.3.16-2021.5.24   1,285,700        0.87%       147,783,896

            合计                             -            2,134,395        1.50%              -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 1)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 2)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有财              22,124,190           16.34%          22,124,190             14.97%

   江美珠              19,170,568           14.16%          17,036,173             11.53%

   刘作斌              16,782,152           12.39%          16,782,152             11.36%

    合计               58,076,910           42.89%          55,942,515             37.85%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35,400,000 股;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147,783,896 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942,51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7.85%;合计质押股份 13,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5%。
具体情况如下表:

                                                  质押股份数量   质押股份占总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李有财           22,124,190          14.97%     8,070,000       5.46%

    江美珠           17,036,173          11.53%        0              0

    刘作斌           16,782,152          11.36%     5,300,000       3.59%

     合计            55,942,515      37.85%        13,370,000       9.05%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江美珠合计减持其持有公
司股份 1,2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7%。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三、本次权
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的说明。除前述已经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有财、
江美珠、刘作斌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有财                   江美珠                   刘作斌




                                                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91-28051312
传真:0591-28328898




                              1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有财                    江美珠                   刘作斌



                                                 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 建 星 云 电 子 股 份 上市公司所在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地             狮路 6 号

股票简称        星云股份               股票代码       300648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李有财、江美珠、刘 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省福州市
人名称          作斌                   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 (因被
                动稀释及股份减持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有  无
份变化数量                             人
                人持股比例减少)不
                变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16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李有财持股数量:22,124,190 股,持股比例:16.34%;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江美珠持股数量:19,170,568 股,持股比例:14.16%;
司已发行股份
                 刘作斌持股数量:16,782,152 股,持股比例:12.39%;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合
                 计 58,076,91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2.8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李有财变动后持股数量:22,124,190 股,变动比例:减少 1.37%;
后,信息披露义
                 江美珠变动后持股数量:17,036,173 股,变动比例:减少 2.63 %;
务人拥有的权
                 刘作斌变动后持股数量:16,782,152 股,持股比例:减少 1.03%;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合
                 计 55,942,515 股,合计变动比例为减少 5.04%。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通
份变动的时间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股份。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人是否拟于未
                 继续增持、减持其所有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
来 12 个月内继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是  否
人在此前 6 个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股票的情况。

                                     17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否 
公司为其负责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是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不适用 
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有财                  江美珠                   刘作斌




                                                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