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福州市
马尾区石狮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董事刘作斌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刘作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及监事
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董事刘作斌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刘作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董事刘作斌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董
事长李有财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刘作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
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