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

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

工,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除刘作斌先生外,不存在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

说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