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
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
工,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除刘作斌先生外,不存在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
说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