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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12-2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
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
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B 及以上
      考核结果                                  C                  D
                     (含 S、A、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
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归属期所对应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最
终考核结果或等级。对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复核后确定的最终考核结果或
等级,被考核对象不得再有异议。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考核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确需修改
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结束后,绩效考核记录、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包括考核结果,下
同)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对于超过保存
期限的绩效考核记录、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应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