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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云股份

保荐代表人:吕泉鑫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保荐代表人:戴劲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首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
                                             告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云股份 2021 上半年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相关法规政策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股份减持价格承诺
3、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诺

8、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10、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缴纳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9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苏洲炜先生工
                                         作变动,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戴劲先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接替苏洲炜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公司已
                                         披露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上市,公司已披露相关
                                          公告。
                                          (2)李有财、刘作斌和江美珠三人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终止失效,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
                                          终止。李有财和刘作斌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在此期限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
                                          刘作斌二人。
                                          (3)公 司 易 军 生 先 生 的 配 偶 杨 丽 女 士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买入 300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卖出 300 股公司股票,导致
                                          出现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
                                          杨丽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收益已
                                          全数上交公司。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并要
                                          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法律
                                          法规的学习,遵守相关规定。
                                          (4)2021 年 12 月,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戴 劲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