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云股份
保荐代表人:吕泉鑫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保荐代表人:戴劲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首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
告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云股份 2021 上半年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相关法规政策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股份减持价格承诺
3、公司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诺
8、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10、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缴纳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9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苏洲炜先生工
作变动,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戴劲先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接替苏洲炜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公司已
披露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上市,公司已披露相关
公告。
(2)李有财、刘作斌和江美珠三人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终止失效,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
终止。李有财和刘作斌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在此期限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
刘作斌二人。
(3)公 司 易 军 生 先 生 的 配 偶 杨 丽 女 士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买入 300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卖出 300 股公司股票,导致
出现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
杨丽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收益已
全数上交公司。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并要
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法律
法规的学习,遵守相关规定。
(4)2021 年 12 月,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戴 劲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