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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6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云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 日持有公 司股份的普 通股股东 或其代理 人。于股权 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改<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11.00                                                                         √
               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1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 11 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 11 项提案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
会议上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福建星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
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
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
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
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7:00 之
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
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特别提醒: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
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
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
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48 小时内核
酸检测阴性、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
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
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
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
  2.00                                        √
           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4.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
  5.00                                        √
           议案》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
  6.00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现场工作制
  7.00                                        √
           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
  8.00                                        √
           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
  9.00                                        √
           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
 10.00                                        √
           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11.00                                        √
           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
“√”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
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