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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2  

                        2022   1-3
                                                          中 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 ww. grantthornton. cn




                                             致同专字(2023)第 351A009135 号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云
股份公司” )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 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核 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
基础上对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 以合理确信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星云股份公司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星云股份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金额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20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 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审计, 并出具了“致同审字 (2023)第 351A01320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2022                     2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4.56                 7,60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87.93                   6,187.5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2022                   2021

营业收入金额                               128,022.54              81,069.16
                                              435.53                 561.9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0.34%                  0.69%
入的比重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435.53                 561.90        注1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0.00                   0.00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1
                                        2022            2021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0.00            0.00
   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               0.00            0.00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               0.00            0.00
   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               0.00            0.00
   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35.53           561.90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0.00            0.00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
                                               0.00            0.00
   收入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
                                               0.00            0.00
   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
   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0.00            0.00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0.00            0.00
   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
                                               0.00            0.00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0.00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7,587.01       80,507.26

注 1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主要系产成
品经营性租赁等实现的租赁收入,2022 年确认租赁等收入 435.53 万元;2021 年
确认租赁等收入 561.90 万元。

注 2: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需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2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