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
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
制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
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
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1、2022 年 1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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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1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6、2022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2 年 11 月 2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认缴出资额及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关于拟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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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能,对 2022 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均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
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置换的
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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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2 年半年度及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
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认真审议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
范性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相关规定流程来做好信息及财务数据等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节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2022 年度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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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
动;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公
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
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公
司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
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
的监督。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
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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