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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龙照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2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0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
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
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
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
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
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事宜;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授权董事会确定信托计划涉及的保管银行、财务顾问,并签署相关文
件;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日止。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
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
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将深圳市增加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助于提高
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增加
深圳市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