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2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73516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太龙照明 股票代码 30065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苏芳 庄伟阳 办公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园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园 传真 0596-6783878 0596-6783878 电话 0596-6783990 0596-6783990 电子信箱 ir@tecnon.net ir@tecnon.net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照明器具、 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等三类。 报告期内,照明器具占营收比重达70.81%,LED 显示屏和光电标识分别占比21.12%和7.73%。 不同于照明器具在照明应用中的基础和环境照明作用,LED 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主要是作品牌和产品的形象展示的载体, 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是配套产品体系的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室内商业照明市场不断成熟,商业照明配套产品逐渐兴起。为了顺应行业发展 以及满足下游品牌零售商客户的需求,公司从2014 年起开始大力发展 LED 显示屏和光电标识产品,其中2018年度LED 显 示屏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6.88%;光电标识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82.84%。公司逐步形成以照明器具为核心,LED 显示屏 和光电标识为新增长点的“一核两翼”产品格局。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商业照明指的是应用于商业场所,以满足照亮空间、展示产品等的基础性需求以及营造氛围、提升品牌形象的功能性需 求的一种光源利用系统。 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尤其是社会消费层级在不断提高,消费者越来越注重 其在消费过程中的体验和感受,对消费层次及消费体验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所处商业照明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电光源制造业、灯用电器及附件制造业,下游行业为商品式商业和体验式商业等商 业企业。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看,上游制造业提供标准化的电光源、灯用电器及相关配件产品,是整个产业链条中价值产生 的源头;公司所处商业照明行业,通过设计照明方案、开发符合方案要求的灯具,将上游标准化的产品转化为各类照明器具 并综合应用于终端客户,营造个性化的光影环境,是产业链条中价值再创造和向下游传递的核心;下游商品式商业和体验式 商业中的客户应用商业照明系统,达到良好的经营环境、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是产业价值的最终体现。 公司服务的客户包括阿迪达斯、绫致时装、爱马仕等品牌服饰领域客户,永辉超市、世纪联华等商超领域客户和金牌橱 柜、富安娜等其他领域的知名企业。公司的收入贡献主要来自品牌服饰店铺照明领域,目前正在积极向商超及其他领域积极 扩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201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 年 营业收入 486,898,545.80 337,756,575.01 44.16% 273,117,53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350,448.29 51,439,268.07 11.49% 41,574,02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9,983,525.69 47,503,374.37 5.22% 38,321,083.9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63,055.91 20,592,344.94 152.83% 48,626,487.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52 1.92% 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52 1.92% 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3% 13.57% -2.04% 20.31%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 775,898,892.51 645,336,330.76 20.23% 308,080,62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0,167,145.68 468,597,519.58 8.87% 225,467,337.3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8,790,670.14 112,781,409.06 153,176,378.64 152,150,08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5,286.79 13,792,143.38 23,511,419.21 12,271,59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14,316.45 11,785,736.04 22,221,995.23 10,261,477.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7,685.08 -12,780,281.00 30,676,190.86 24,159,460.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7,453 6,696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庄占龙 境内自然人 30.78% 33,048,000 33,048,000 质押 12,790,000 黄国荣 境内自然人 12.19% 13,081,500 10,465,200 苏芳 境内自然人 12.19% 13,081,500 10,465,200 质押 5,950,000 向潜 境内自然人 7.21% 7,739,000 7,711,200 孙洁晓 境内自然人 4.99% 5,355,000 5,355,000 质押 5,355,000 上海乾霨投资 境内非国有 合伙企业(有限 3.62% 3,884,260 0 法人 合伙) 兰小华 境内自然人 1.43% 1,530,000 1,147,500 质押 1,386,000 赵东明 境内自然人 1.12% 1,200,000 0 范琦 境内自然人 0.65% 700,000 0 庄跃龙 境内自然人 0.58% 624,8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孙洁晓先生持有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1%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 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稳健 经营的策略,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重点推进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深耕主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市场 公司专注在商业照明领域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环节,不断深化与大批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大客户数量逐步增加, 销售规模稳步扩张;同时,公司将产业触角继续外延至商超、酒店、教育、珠宝等领域,通过加强客户粘性来提升公司品牌 影响力,从而增强公司面向下游客户的话语权,逐步构建其在商业照明领域中的品牌生态圈,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公 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8,68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16%;营业利润6,84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3%;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9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 2、管理和流程不断优化,开启信息化转型之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规范、完善和提升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强化了反馈和问责机制,增加考 评体系的实时性和有效性,使得公司内控管理效果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司还不断强化技改和智能制造,梳理、完善、简化流 程,并在优化部门结构调整的同时不断优化生产模式,在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作业效率和生产能力。同时为了 进一步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透明化、标准化,公司上半年经过大量的调研、考察,最终引进德国顶尖的ERP系统,实施 SAP项目,开启太龙照明的信息化转型之路。公司实行信息化转型是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一次历史性的变革。企业管理信 息化将推动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改革红利有望在未来几年内逐步释放。 3、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提升产销规模 商业照明总体市场需求上升以及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商业照明配 套产品产能已经接近饱和,产能受限是目前公司在快速扩张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公司产能不能得到有效提高,未来 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约 2.2 亿元,净额约1.90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基地和设计研发中心的建 设,随着2018年部分新厂房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的产能有望加快释放,推动公司各领域照明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 4、重视公司人才建设与激励,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资源,公司历来非常重视员工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 进两种方式建立业务队伍,一方面在公司内部发掘和培训有发展潜能的员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另 一方面将招聘各类优秀专业人才,在人才结构方面,注重协调研发、营销、服务、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人员比例,注 意不同年龄结构配比,科学、合理配置和优化人才结构。建立有序的岗位竞争、激励、淘汰机制,增加岗位流通性,充分发 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广阔空间与平台。为完善员工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 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在2018年下半年开始筹划员 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2月实施了太龙照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便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 5、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完成董监高换届 公司始终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管理维护等作为股东等其他利 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内 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积极听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内审部门积极发挥其内部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体系建设状况进行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于2018年10月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时,顺利完成了董监高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照明器具 344,750,932.46 221,613,128.50 35.72% 15.65% 22.77% -3.73% LED 显示屏 102,832,649.71 73,142,889.00 28.87% 316.88% 361.69% -6.90% 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光电标识 37,654,026.37 28,377,203.18 24.64% 182.84% 156.73% 7.6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 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 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 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 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 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 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元: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23,080,000.00 — 23,080,000.00 — 应收账款 109,573,815.12 — 107,044,344.95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32,653,815.12 130,124,344.95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4,753,310.30 4,753,310.30 11,970,747.22 11,970,747.22 固定资产 74,972,218.23 74,972,218.23 66,362,564.89 66,362,564.89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在建工程 18,698,690.86 18,698,690.86 18,698,690.86 18,698,690.86 工程物资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49,571,753.10 — 47,614,994.7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9,571,753.10 — 47,614,994.72 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应付利息 71,250.00 — 71,250.00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584,249.38 655,499.38 477,120.83 548,370.83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单元:元 项目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35,627,065.38 19,900,554.78 28,305,372.82 14,651,421.72 研发费用 — 15,726,510.60 — 13,653,951.1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单元: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太龙(广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8年10月 600.00 6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