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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7-02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个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5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7,8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937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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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单个理财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高信用
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实施程序及方式
    本次购买额度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
见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指定财务
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及风险控制。
    5.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
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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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公司
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雷迪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文件,对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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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保荐机构对雷迪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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