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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26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7-034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0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0 日


                                      1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
    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09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06 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0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朱百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1.04、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马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3.01、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议案 1、2、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咨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以上 1-3 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特别提示:1-3 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3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1.00                                        应选人数 4 人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1.01                                             √
       非独立董事

       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1.02                                             √
       非独立董事

       选举朱百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1.03                                             √
       非独立董事

       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1.04                                             √
       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2.00                                        应选人数 3 人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选举马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2.02                                             √
       立董事

       选举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3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3.00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 2 人
       议案》


                             4
          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
  4.00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
信函须在 2017 年 11 月 09 日 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金涛,邮编:311231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0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5
    3、 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杭
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莎莎、金涛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

   联系电话:0571-22806190

   传真:0571-22806116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
   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5652”,投票简称:“雷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0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雷迪克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
表决权。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
                                                  打勾
                                                  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1.00                                                  应选人数 4 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朱百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

   1.04     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

                                    9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2.00                                                     应选人数 3 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1                                               √
        董事

        选举马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选举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2.03                                               √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3.00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 2 人
        案》

        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3.02                                                √
        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
4.00                                               √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10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11
附件 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注册号                            人项目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11 月 0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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