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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7-038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沈仁荣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投 票 时 间 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 9:30-11:30 ,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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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09
日15:00 至2017年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
一楼大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
58,642,9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58,642,943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
人,代表公司股份640,1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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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选举朱百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4、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选举马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选举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3.01、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选举王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8,642,94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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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8,642,9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40,10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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