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8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借款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 50,000 万元的授信及借款额度,
有利于公司满足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
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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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马钧 佟成生 许强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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